载《湖北大学学报》(1988年第4期)

青年马克思和成熟马克思在价值理论上的联系 

 

—— 从人的异化到劳动力的商品化

 

 

中科院测量与地球物理研究所 郝晓光

马克思主义的研究者通常用“青年马克思”和“成熟马克思”来标定马克思主义发展过程中的历史阶段,并认为代表这两个特定阶段的典型著作,是马克思的《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和《资本论》。

许多研究价值问题的同志认为,青年马克思重视人的价值问题。这方面的论述集中表达在《手稿》里对“人的异化”问题的解聆中。那么,成熟马克思是否也重视人的价值问题呢?这些同志绕过《资本论》,认为成熟马克思关于人的价值问题的论述,可以用马克思的《评阿·瓦格纳的“政治经济学教科书”》中的那条“马克思主义普遍价值概念定义”——“价值这个普遍的概念是从人们对待满足他们需要的外界物的关系中产生的”——来概括。这样,青年马克思和成熟马克思仿佛被一条叫做“人的异化——人的需要”的线索连接起来。这条线索使马克思看起来好象是一位平庸的人道主义者。然而,作者的《对所谓普遍价值概念定义的否证》(《光明日报》1987年1月5日)一文推翻了在国内流行多年的所谓“马克思主义普遍价值概念”,因而从“人的需要”一端切断了这条线索。于是,探求连接青年马克思和成熟马克思在这个专题上的新线索,就成了理解马克思主义价值学说的重要问题。

马克思在《手稿》中把“人的异化”解释成“人的类本质异化”。受费尔巴哈影响,马克思认为消除“人的类本质异化”在干“通过人并且为了人而对人的本质的真正占有”,在于“向社会的(即人的)人的复归”(《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2卷第120页)。

到了《关于泰尔巴哈的提纲》,马克思离开了费尔巴哈的“类本质”:“他只能把人的本质理解为类,理解为一种内在的、无声的、把许多个人纯粹自然地联系起来的共同性”(同上,第3卷第5页);但他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仍然没有放弃将“社会的人”和“人的人”等同起来的想法。他认为克服“人的类本质异化”的人,既是从事社会化生产的人——社会的人,又是“随我自己的心愿”(同上,第37页)的人——实现自己类本质的人。

直到《共产党宣言》,马克思才对“关于实现人的本质的无谓思辨”(《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第264页)感到厌烦。

马克思在《资本论》中关于劳动的二重性的论述中抛弃了将“社会的人”和“人的人”等同起来的思想。马克思认为,劳动者的劳动是双重的,不存在单纯的个别劳动,只存在个别劳动转化为社会劳动的必然性。个别劳动转化为社会劳动,不等于个别劳动等同于社会劳动。在社会化生产十分发达的社会里,不存在作为个别劳动的个别劳动,只存在必然转化为社会劳动的个别劳动。只要你是参加社会化生产的人,你就不可能是“随自己心愿的人”。因此,成熟马克思不再要求人们去克服“人的类本质异化”。

根据有的同志的考证,马克思在校改法文版《资本论》时,将德文版《资本论》第一卷仅有的四处“异化”删改了三处(参阅《正确认识马克思所讲的“异化劳动”》,载《财经科学》1984年第 3期)。例如,德文版:“那种以生产资料的形式与活动的过去劳动所取得的不断增长的重要性,就被归功于这种劳动的同工人本身相异化的形态,即它的资本的形态,虽然这种劳动是工人的过去的和无酬的劳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3卷,第668页)。法文版删去了“相异化物形态”,改为“归功于占有产品的资本家”(《资本论》法文版第1卷第643页)。

从上述改动中可以看出,“异化”一词在马克思那里是用来表达资本与劳动的对立关系的,是用来表达“工人的无酬劳动”和剩余价值的。

剩余价值是劳动力创造的超出劳动力价值的价值。为什么劳动力能创造出高于劳动力价值的价值?换句话说也就是,为什么劳动力价值低于它所创造的价值?为什么劳动力价值是一种可变资本,它不象不变资本那样,创造出的价值等于自身失去的价值?马克思在《资本论》中指出,在资本主义社会中,劳动力不是一股的商品,而是一种特殊的商品。

那么,劳动力特殊在什么地方?作者认为,劳动力之所以有别于一般商品,其特殊之处就在于劳动力和资本的对立关系,有别于一般商品和资本的统一关系,它剥夺了劳动力作为一般商品的权力,这就是说,马克思时代的资本主义社会,劳动力不是一般的商品,它不完全是商品,它是一种价值低于一般商品的“特殊商品”。因此,剩余价值不仅可表达为劳动力创造的价值与特殊商品的劳动力价值之差,而且还可以平行地表达为作为不变资本的劳动力价值与作为可变资本的劳动力价值之差或作为商品的劳动力价值与作为“特殊商品”的劳动力价值之差。所以,剩余价值理论可归结于劳动力价值理论,“人的异化”问题可归结于“劳动力的商品化”问题。从“人的异化”到“劳动力的商品化”,这就是连接青年马克思和成熟悉马克思在价值理论上的新线索。

用《手稿》中的“人的异化”问题把《手稿》和《资本论》割裂开来,似乎已经成了西方许多学者的习惯。他们把《手稿》说成是一部人道主义著作,青年马克思是一位人道主义者;他们认为,《手稿》讲的是人,《资本论》讲的是商品,《手稿》和《资本论》是两部对立的著作;《资本论》是一部经济学著作,成熟的马克思是一位经济学家。这是毫无根据的。

其实,“人的异化”问题并不是《手稿》中所论述的唯一问题。除了“人的异化”外,《手稿》中还论述了“工资”、“资本”、“地租”、“私有财产”、“生产”、“分工” “货币”等马克思后来在《资本论》中进行彻底研究的问题。但是,资产阶级学者对《手稿》中的这些问题毫不感兴趣,在众多论述《手稿》的论文中,几乎没有一篇不是撇开上述问题而专论“人的异化”问题的。这些论文千篇一律地从“人的异化”问题上切断《手稿》和《资本论》的联系,切断青年马克思和成熟马克思的联系,切断马克思主义作为一个完整体系的内在联系。

卢卡契是最先读到《手稿》的人,他把“人的物化”(类似马克思所说的“人的异化”)自觉地与《资本论》联系起来,。他说:“在人类历史的这一阶段,没有一个问题不能最终追溯到商品问题,也没有一种解答不能在解答商品结构之谜中发现。当然;这个问题一旦达到了马克思在自己的分析中所表明的那种深度和广度的时候,就必须从整体上加以考察。这就是说,孤立地考察商品的问题,或仅仅把它视为经济的核心问题,都是不能允许的,而必须把它视为囊括一切方面的整个资本主义社会核心的、结构的问题”。(《物化和无产阶级的意识》,载《西方学者论(1844年经济哲学手稿)》复旦大学出版社1983年版第276页)

卢卡契说:“工人的劳动力跟他的人格分裂,劳动力变成了物品”(同上,296页)“这种人的机能转变为商品,彻底揭示了商品关系的这种社会已经非人化的和正在非人化的功能”(同上,287页)。卢卡契认为,劳动力的商品化违反人性。

其实,“人的机能转变为商品”——劳动力的商品化,并不等于“劳动力变为物品”——劳动力的物化;也就是说,作为马克思主义哲学概念的“商品化”并不等于卢卡契所说的“物化”。再者,“人的机能转变为商品”并不等干人本身转变为商品;也就是说,劳动力的商品化并不等于人的商品化。卢卡契不仅把“劳动力”和“人”等同起来,而且把“商品化”和“物化”等同起来,因而他把“人的物化违反人性”同“劳动力的商品化违反人性”等同起来。卢卡契在读到尚未公开发表的《手稿》后立刻认识到了自己上述的错误:“我明白了,对象化是人克服自然世界的结果,而异化足在一定的社会情况影响下实现的……于是,构成《历史和阶级意识》特点的理论基础就被彻底摧毁了”(《关于卢卡契哲学、美学思想论文选译》,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5年版18页)。

应该看到,劳动力的商品化并不违反人性,“劳动力与人格分裂”,劳动力的商品化并不等于人的商品化;劳动力的不平等并不等于人的不平等,社会主义并不用消灭劳动力的商品化来达到人的平等,劳动力与人格的分裂恰恰是社会化生产条件下人与人平等的前提。

从形而上学的观点上说,劳动力只有使用价值没有交换价值,因而没有价值。但是在资本主义社会中,劳动力作为一种特殊的商品,它的价值是由有关生活资料的商品价值来确定的。那么在社会主义社会中,劳动力还是不是商品,还有没有价值?

劳动力的商品化是劳动力价值的前提。我国理论界的传统观念是:在社会主义公有制下,劳动力不是商品,劳动力没有价值。在社会主义社会,资本与劳动的关系不是对立的;因此,不存在作为商品的劳动力价值与作为“特殊商品”的劳动力价值之差形式的剩余价值。也就是说,在社会主义社会中,劳动力价值等于劳动力创造的价值,劳动力不是一种价值低于其它商品的“特殊商品”。价格是商品价值的货币表现,工资是劳动力价值的货币表现。价值规律不仅是商品价值与价格的运动规律,而且也应该是劳动力价值与工资的运动规律。如果劳动力不是商品,劳动力没有价值,那么工资就无法按照价值规律那样围绕着劳动力价值上下波动;也就是说,如果劳动力没有价值,工资就完全可以是固定不变的“大锅饭”。

马克思在《资本论》中通过分析私有制下的商品价值和劳动力价值的关系,发现了剩余值,从而发现了现代资本主义社会的运动规律;我们应该通过分析公有制上的商品价值和劳动力价值的关系,分析现代社会主义社会的运动规律而不应该因为资本主义的劳动力有价值,就简单地反过来说社会主义的劳动力没有价值;从而放弃马克思主义的历史唯物主义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