载《湖北社会科学》(2008年第7期)

 

剩余价值概念从相对于生产关系向相对于生产力的转化  

 

—— 剩余价值范畴从哲学含义到经济学含义的推进

 

 

中科院测量与地球物理研究所 郝晓光

 

摘要:不久前,作者从“劳动力价值取代劳动价值”、“劳动力抽象取代劳动抽象”和“劳动者生活资料价值取代劳动力价值”这三个“取代”入手,论述了剩余价值范畴的哲学含义,提出了研究建立“马克思主义剩余价值哲学”完整体系的初步设想。作为剩余价值哲学研究的进一步工作,本文从“不变资本向可变资本的转化”、“作为特殊商品的劳动力向作为一般商品的劳动力的转化”和“相对于生产关系的剩余价值向相对于生产力的剩余价值的转化”这三个“转化”入手,将剩余价值范畴的哲学研究推进到经济学研究。随着生产力的发展,认识和理解这三个重要概念的“转化”,是继承和发展剩余价值学说、研究建立剩余价值哲学以及从学术上彻底否定“剩余价值学说过时论”的关键所在。

关键词:剩余价值范畴,经济学含义,生产力发展,概念转化

 

剩余价值学说是马克思的两大科学发现之一,是马克思主义的宝贵遗产。但是,揭示早期资本主义社会生产方式的剩余价值学说是否同样能揭示社会主义社会生产方式和现代资本主义社会生产方式?剩余价值和“剥削”是一回事吗?剩余价值学说过时了吗?如何将剩余价值学说从“社会变革”理论提升为“社会发展”理论呢?

实际上,仅从政治经济学、而不是从哲学上去研究和发展剩余价值学说,是无法继承剩余价值学说真谛的;要想继承和发展剩余价值学说,没有捷径可走,必须下大功夫研究建立完整的哲学体系——马克思主义剩余价值哲学[1]。

自上世纪80年代起,作者对马克思主义哲学的价值理论进行了持续研究:1986年对我国哲学界长期误用的所谓“马克思主义哲学价值概念”进行了彻底的“否证”[2]——揭开了研究建立马克思主义剩余价值哲学的序幕,1987年论证了商品价值的哲学含义[3]——探讨了“马克思主义哲学价值概念”,1989年论证了商品价值与劳动力价值的哲学关系[4]——探讨了马克思主义的劳动力价值概念,1990年论证了商品范畴的哲学含义[5]——探讨了马克思主义剩余价值哲学的物性范畴,2006年针对马克思关于“人的本质问题”的“人的自由发展”与“社会关系总和”这两个概念的矛盾关系、论证了分工与分配概念和“人的自由发展”与“社会关系总和”概念的对应关系以及分工与分配概念在哲学上的“否定之否定”[6]——探讨了马克思主义剩余价值哲学的人性范畴、提出了与“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矛盾”相对应的“分工与分配矛盾”,2007年论证了马克思主义剩余价值哲学范畴的二重性[7]——提出了研究建立“马克思主义剩余价值哲学”完整哲学体系的初步设想。

研究建立马克思主义剩余价值哲学是一项庞大的哲学系统工程,不可能在短期内完成,核心工作是研究建立哲学的范畴体系,其中关键的工作是研究剩余价值范畴的哲学含义(定性研究)和经济学含义(定量研究)。

文献[7]从“劳动力价值取代劳动价值”、“劳动力抽象取代劳动抽象”和“劳动者生活资料价值取代劳动力价值”这三个“取代”入手,详细论证了剩余价值范畴的哲学含义——剩余价值范畴的二重性。本文则从“不变资本向可变资本的转化”、“作为特殊商品的劳动力向作为一般商品的劳动力的转化”和“相对于生产关系的剩余价值向相对于生产力的剩余价值的转化”这三个“转化”入手,详细论证剩余价值范畴的经济学含义。实际上,《资本论》中的这三个重要概念的“转化”,是随着生产力的发展而发生的;认识和理解这三个“转化”,是继承和发展剩余价值学说、研究建立剩余价值哲学以及从学术上彻底否定“剩余价值学说过时论”的关键所在。

 

一、不变资本向可变资本的转化

马克思在《资本论》中写道:“劳动过程的简单要素,是有目的的活动或劳动本身,它的对象和它的手段” [8,P172];“劳动力的使用,就是劳动本身”[8,P171]。这是在说,劳动过程分为“劳动本身”、“劳动手段”和“劳动对象”这三个要素,劳动手段只在劳动过程中与劳动本身发生关系,但劳动手段不是劳动本身。传统观念将劳动过程中的劳动手段排除在劳动本身之外,抽象劳动是不包括劳动手段在内的纯粹的劳动力的活动。

在生产力发展的初期,劳动手段(劳动工具及其劳动方法)十分简陋,劳动过程实际上也就是劳动力的活动过程。劳动者主要是靠自己的技能,而不是靠掌握的工具来进行“手工劳动”。“手工劳动”的特点是“重人不重物”,劳动者可以选择不同劳动工具来进行劳动。劳动者与劳动手段的关系是一种相互“独立”的关系。劳动手段只是劳动力这个创造价值的“可变资本”和劳动对象的“中介”,只参与劳动、不属于劳动的劳动手段是只能“转移”价值、不能创造价值的“不变资本”。在生产力发展的中期,劳动手段的能动性大大加强了;过去那种以劳动力为主以劳动手段为辅的“手工劳动”逐渐被以劳动手段为主以劳动力为辅的“机器劳动”所代替。“手艺人”越来越少,“操作工”越来越多。配套机器把劳动过程变为简单和重复的操作,使劳动力沦为劳动手段的附属品。“机器劳动”的特点是“重物不重人”,劳动工具使用毫无劳动技能的童工和女工,剥夺了劳动力在劳动过程中的作用,劳动力和劳动工具处在一种“对立”的关系。在生产力高速发展的现代社会,劳动力与劳动手段的关系逐渐达到了“统一”。在现代社会生产方式中,专门的人才必需掌握专门的工具才能进行“专业劳动”。“专业劳动”的特点是“重物又重人”,劳动力与劳动手段(劳动工具及其劳动方法)紧密地结合在一起,孤立的劳动力或孤立的劳动手段都是无法进行马克思所说的那种作为“劳动本身”的“有目的的活动”的。

应该指出,把马克思所说的“劳动手段”仅仅理解成劳动工具是不够的,劳动手段包含着“劳动工具”和“社会分工”这两层内容。实际上,劳动工具的发展水平与社会分工的基本方式的关系如同生产力的发展水平与生产关系的基本方式的关系一样,是完全统一的;也就是说,有什么样的劳动工具,就有什么样的社会分工。然而,说劳动工具决定社会分工,并不等于说社会分工不重要,正如说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不等于说生产关系不重要一样;社会分工在劳动手段中所占有的比重决定着劳动手段的有机构成,而劳动手段的有机构成则决定着劳动手段的能动性。资本的有机构成是指不变资本与可变资本的比例关系。如果不考虑劳动手段有机构成的变化因素,教条地理解这种比例关系,那么资本有机构成的升高必将在逻辑上导致总资本的利润的下降。然而,资本有机构成的升高往往伴随着劳动手段有机构成的提高;也就是说,总资本中“不变资本”的成分越高,对社会分工与管理的要求也就越高、依赖也就越强;这时,劳动手段的能动性也就越强、在劳动过程中所发挥的作用也就越大。虽然可变资本在总资本中占有的成分减少了,但是只要理解了资本的有机构成与劳动手段的有机构成的积极关系,就不难理解为什么资本有机构成的升高在社会生产中并没有必然地导致总资本的利润的下降这样一个事实。因此,能动的劳动手段既包含着“劳动工具”这层社会生产力中的“硬件”,也包含着“社会分工”这层社会生产力中的“软件”;劳动手段的有机构成不仅能够在概念上把社会生产力中的“硬件”和“软件”辨证地统一在一起,而且能够使“社会分工”这个现代社会生产力中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进入马克思主义的商品价值范畴。

在生产力发展的初级阶段,劳动工具与社会分工的发展水平不高,社会分工在劳动手段中所占有的比重微乎其微,劳动手段的有机构成很低;劳动者主要是靠自己的技能、而不是靠所使用的工具、更不是靠社会的分工与管理,来进行“手工劳动”。可以这样说,有机构成很低的劳动手段只不过是劳动力的附属品和消耗品,劳动过程实际上也就是劳动力的活动过程,或者说是劳动力指挥、掌握、使用和消耗劳动手段的过程。正如马克思所指出的那样,劳动手段只是劳动力这个创造价值的“可变资本”和劳动对象的中介,只“参与劳动”、不“属于劳动”的劳动手段仅仅是一种只能“转移”(只折旧不创新)自身价值、不能创造新价值的“不变资本”。这时,劳动的抽象相当于劳动力的抽象;或者,可以暂时用劳动力的抽象来代替劳动的抽象。然而,随着生产力的发展,社会分工在劳动手段中所占有的比重大大增强了,因而使劳动手段的有机构成、也就是劳动手段的能动性也大大提高了。过去那种以劳动力为主以劳动手段为辅的“手工劳动”,逐渐被以劳动手段为主以劳动力为辅的“机器劳动”所代替。配套的机器把劳动过程简化为重复的操作,不是劳动力在使用劳动手段,而是劳动手段在使用劳动力;在某些特定的生产过程中,劳动手段甚至使用毫无劳动技能的童工和女工来剥夺劳动技能在劳动过程中的作用,使劳动力沦为劳动手段的附属品和消耗品;终于,劳动力与劳动手段的关系在劳动者蓄意破坏劳动工具的时候达到了严重对立的程度。在这种情况下,劳动手段肯定不再是只能“转移”价值的“不变资本”;恰恰相反,“转移”价值的不是使用劳动力的劳动手段,而是作为劳动手段的附属品和消耗品的劳动力。这时,劳动手段已由过去的“不变资本”转化为“可变资本”,而劳动力则已由过去的“可变资本”转化为“不变资本”;劳动过程实际上也就成了劳动手段的活动过程,或者说是能动的劳动手段指挥、掌握、使用和消耗劳动力的过程;也就是说,劳动的抽象已相当于劳动手段的抽象,而不再是劳动力的抽象。所以,我们不能在生产力发展的各个历史阶段都如同在生产力发展的初级阶段那样用劳动力的抽象来取代劳动的抽象。当然,我们也不能想象在生产力发展的各个历史阶段都用劳动手段的抽象来取代劳动的抽象。

传统观念认为,不变资本与可变资本是商品价值所能采取的两种不同的和完全对立的形态,一种商品价值若采取这种形态,就不能同时采取那种形态,也不能从这种形态转化成那种形态。然而,社会生产方式的变化与发展表明,这种观念不了解马克思主义商品价值范畴所蕴藏的哲学含义,忽视了生产力的发展因素对商品价值概念的内部结构所产生的深刻影响,挡住了我们对马克思主义剩余价值学说的再认识和再研究的视线。实际上,劳动力的抽象与劳动手段的抽象在今天已不太可能从劳动过程中被分解出来,我们既不能说劳动力仅仅或永远只能是一种“可变资本”,也不能说劳动手段仅仅或永远只能是一种“不变资本”。随着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和劳动手段有机构成的不断提高,曾经在早期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中“独立”和“对立”的劳动力与劳动手段,日趋紧密地结合成一个不可分割的“统一”的整体。

随着生产力和社会分工的进步,劳动过程中的劳动力与劳动手段从“独立关系”到“对立关系”、再到“统一关系”的发展过程,也正是抽象劳动概念从“劳动力的抽象”到“劳动手段的抽象”、再到“劳动结合的抽象”概念的转化过程。如果劳动手段永远是不能创造价值(只折旧不创新)的“不变资本”,那么以科学技术和社会分工为特征的劳动手段就永远不可能成为社会生产力的组成部分,科学技术是生产力的观念也就永远不会在人们的头脑里形成。

马克思主义商品价值范畴是一个历史唯物主义的哲学范畴,随着生产力的发展,商品价值范畴的含义应该从“劳动力的抽象”发展为包含劳动力与劳动手段在内的“劳动结合的抽象”;二者的区别决定了过去那种“劳动=劳动者的劳动=体力劳动者的劳动”、以及体力劳动者是先进生产力的代表等传统观念的终结。撇开生产力发展因素的“不变资本”与“可变资本”的概念很容易把人们对剩余价值学说的认识能力固定在资本主义早期生产方式的历史背景上。

 

二、作为特殊商品的劳动力向作为一般商品的劳动力的转化

在《资本论》中,劳动力是有别于一般商品的特殊商品:“劳动力的价值,实际就是维持一个有劳动力的人所必要的生活资料的价值” [8,P161]。这是在说,劳动力商品与一般商品不同,一般商品的价值是由凝聚在这种商品里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决定的,但劳动力商品的价值却不是由凝聚在劳动力商品里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决定的,而是由凝聚在劳动力的生活资料商品里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决定的。劳动力与劳动力的生活资料并不是一回事,但劳动力的价值与劳动力生活资料的价值怎么会是一回事呢?如果把这个关系推广到一般商品去理解,生活资料也就是相当于“消耗品”,那商品的价值是否等于其“消耗品”的价值呢?

我们知道,汽车的价值并不等同于它的生活资料(消耗品)——汽油的价值。那为什么劳动力的价值却等同于其生活资料的价值呢?在资本主义社会早期的生产方式中,一般商品可以以任何一件商品为等价形态,但劳动力却只能以其生活资料为特殊的“等价形态”;一般商品可以以任何一件商品为交换形态,劳动力只能以其生活资料为交换形态;除了换取生活资料外,劳动力是一种不参加商品交换的“特殊商品”。这就是说,一般商品既有使用价值也有交换价值——具有商品的二重性,而劳动力这个“特殊商品”却只有使用价值没有交换价值——不具有商品的二重性。

商品价值的尺度是商品生产的社会必要劳动。由于社会必要劳动是社会劳动充分交换的结果,所以,如果劳动力是不参加商品交换的“特殊商品”。那么劳动力也就不能在商品交换的运动过程中感受社会必要劳动的变化。因此,作为劳动力的特殊的“等价形态”的生活资料就会由于不适应商品价值尺度的变化而成为劳动力的“不等价形态”。劳动力和这种“不等价形态”的“等价关系”最初是由早期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中的劳资雇佣关系决定的,这种本应通过但又不能通过商品交换来解除的关系,使劳动力价值呈现出一般商品价值不具备的二重性,即相对于“劳动力商品”的劳动力价值和相对于“生活资料商品”的所谓的“劳动力价值”。前者是由劳动力再生产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决定的,后者是由生活资料再生产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决定的;前者是生产劳动力所需的社会必要劳动,后者是维持劳动力所需的社会必要劳动;前者是凝结在劳动力中的抽象的人类社会劳动,是劳动力价值,是劳动力交换的尺度;后者是资本维持与劳动力的雇佣关系的手段,说是“劳动力价值”、其实是劳动力报酬,是劳动力买卖的尺度。不具备一般商品二重性(使用价值和交换价值)的劳动力商品、其价值竟然具备一般商品价值所不具备的二重性(劳动力价值和生活资料价值),这种现象的哲学意义令人深思。

在生产力发展的初期,不同劳动力价值之间的差别并不大,维持不同劳动力生活资料价值的差别也不大;这时,把劳动力价值和劳动力生活资料价值等同在一起,在理论上并不会产生很大的偏差。然而到了现代社会,生产力高速发展,不同劳动力价值之间的差别越来越大(足球明星的价值甚至可达到几亿),但维持不同劳动力生活资料价值的差别却没有太大的变化(足球明星也还是只吃三顿饭),这时,如果再把劳动力价值和劳动力生活资料价值等同在一起,就会在理论上产生很大偏差。

实际上,劳动力商品的特殊性和劳动力价值的二重性,是由于不发达的生产力和落后的生产关系所造成的。在生产力发展的初级阶段,劳动力商品受生产关系的束缚不能参与商品的一般交换;劳动力价值等同于劳动者生活资料的价值、是雇佣资本的附属品,这时,劳动力商品是一种与一般商品性质不同“特殊商品”。然而,在生产力发展的高级阶段,劳动力商品冲破生产关系的束缚走向市场,劳动者与生产资料紧密地结合在一起,劳动力不再是特殊商品,劳动力价值取决于劳动力再生产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而成为资本的一般形式,这时,劳动力商品是一种与其它商品性质完全相同“一般商品”。生产力的发展和社会主义生产关系的建立是消除劳动力商品特殊性和劳动力价值二重性的前提,先进的生产力和社会主义生产关系使得劳动力价值取代劳动力报酬、劳动力交换取代劳动力买卖,这不仅是社会生产发展的必然趋势、而且是社会主义生产关系对马克思主义商品价值范畴的在理论上的伟大贡献。

 

三、相对于生产关系的剩余价值向相对于生产力的剩余价值的转化

在生产力发展的初级阶段,劳动力商品受生产关系的束缚不能参与商品的一般交换、是雇佣资本的附属品,劳动力的价值等同于维持劳动力生活资料的价值。劳动力是唯一的“可变资本”,而简陋的劳动手段(生产资料)则是“只折旧不创新”的“不变资本”;这时,剩余价值等于劳动力创造的价值与劳动力生活资料的价值之差。因为生产力发展水平很低,而劳动力商品又受生产关系的束缚不能参与商品交换、是一种只有使用价值没有交换价值的“特殊商品”;所以,在这个历史阶段,剩余价值的性质主要是由生产关系来决定的,是一种“相对于生产关系的剩余价值”;这种性质的剩余价值是早期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产物,是“资本家对工人的剥削”。

然而,在生产力发展的高级阶段,劳动力商品冲破生产关系的束缚走向市场,劳动力与劳动手段(生产资料)紧密地结合在一起,劳动力价值取决于劳动力再生产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而成为资本的一般形式,劳动力价值不再等同于、而是远远高于其生活资料的价值。而且,不仅是劳动力创造价值、先进的劳动手段也能创造大于自身价值的价值,劳动力和劳动手段都是“可变资本”;这时,剩余价值等于劳动力和劳动手段创造的总价值与劳动力和劳动手段自身的总价值之差。因为生产力发展水平很高,而劳动力商品又不受生产关系的束缚、成了既有使用价值又有交换价值的“一般商品”;所以,在这个历史阶段,剩余价值的性质主要是由生产力来决定的,是一种“相对于生产力的剩余价值”;这种性质的剩余价值是现代社会生产力高速发展的产物,是“全社会的共同财富”。

在生产力中,如果劳动力不再是劳动手段的附属品;那么在生产关系中,劳动者也就不再可能是生产资料的附属品。伴随着生产力水平的不断发展,劳动力与劳动手段的结合必将导致劳动者与生产资料的结合。生产力和生产关系中发生的这种深刻变化,必将使得“不变资本”向“可变资本”进行“转化”、劳动力作为“特殊商品”向“一般商品”进行“转化”,从而使得剩余价值的性质发生深刻的变化:从相对于生产关系向相对于生产力进行“转化”。

如果我们不用“劳动力价值二重性”(劳动力价值与劳动力生活资料价值)的观点来消除“劳动力价值等同于劳动力生活资料价值”的假设的话,那么劳动力价值也就永远也不可能成为“资本的一般形式”,劳动也就永远只能是一种谋生的手段,而劳动者也就永远只能是生产资料的附属品和消耗品。同样,如果我们不用“剩余价值二重性”(相对于生产关系的剩余价值与相对于生产力的剩余价值)的观点来消除“剩余价值等同于剥削”的假设的话,那么马克思主义的剩余价值学说就会停留在早期资本主义社会的历史背景上、永远也不能从“社会变革”理论提升为“社会发展”理论。

研究建立马克思主义剩余价值哲学是一项复杂的哲学系统工程,论证剩余价值范畴的哲学含义和经济学含义只是这项艰苦工作的开始,下一步的工作应该是:深入研究商品范畴、人性范畴、商品价值范畴、劳动力价值范畴和剩余价值范畴之间内在和必然的哲学关系,构建马克思主义剩余价值哲学完整的范畴体系。为丰富马克思主义的理论宝库,我国的马克思主义理论工作者应该团结起来共同奋斗,结合当代中国社会主义建设的伟大实践,继承和发展马克思主义的剩余价值学说、研究建立马克思主义剩余价值哲学的完整体系,续写出《资本论》未完成的辉煌篇章!

 

参考文献
[1]会议综述:“马克思主义剩余价值哲学研究”小型学术研讨会在武汉召开,湖北社会科学2008年第4期。
[2]郝晓光:对所谓“马克思主义普遍价值概念定义”的否证,未定稿(中国社会科学杂志社)1986年第17期,光明日报1987年1月5日[3]郝晓光:价值是使用价值与交换价值的扬弃——论商品价值的哲学意义,湖北社会科学1987年第3期
[4]郝晓光:论商品价值与劳动力价值的关系,湖北社会科学1989年第9期
[5]郝晓光:作为马克思主义哲学范畴的商品,湖北社会科学1990年第8期
[6]郝晓光:研究马克思主义哲学人性范畴应廓清的几个关键问题——兼谈对分工与分配的否定之否定,湖北社会科学2006年第5期,新华文摘(论点摘编)2006年第15期,人大复印资料2006年第12期(A1)
[7]郝晓光:研究建立马克思主义剩余价值哲学是回答剩余价值学说过时论的最好方法——试论剩余价值范畴的二重性,湖北社会科学2007年第4期,新华文摘(论点摘编)2007年第14期,人大复印资料2007年第10期(A1)
[8]《资本论》第1卷,161-172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75年3月版